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有一些手續需買賣雙方同時在場,但如果賣方無法到場該如何辦理?如果是房產繼承,又應該注意什么?這里就要提到“公證”這一流程。二手房交易,賣方哪些情況下需要辦理公證?
一、委托公證
?。?)根據規定,在房屋交易進行簽約、面簽、過戶等環節時如果賣方不能到場需委托他人,此時需要辦理委托公證。
?。?)如果房產人在國外想要賣國內的房產,需要到當地中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房屋出售委托公證。
二、繼承公證
原房主去世就會涉及到房產繼承問題,無論法定繼承、遺囑繼承還是贈遺都要首先到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,之后攜帶相關資料才能辦理房屋過戶。
1、繼承公證所需材料:
?。?)被繼承人死亡證明;
?。?)被繼承人房產證;
?。?)繼承人身份證;
?。?)遺囑繼承或遺贈的還需提供遺囑及遺贈撫養協議原件。
說明:
?。?)在辦理繼承時,公證員會根據被繼承人的具體情況,要求補充親屬關系證明、婚姻證明等材料,以確保不遺漏同一順序的每個法定繼承人
?。?)如法定繼承人不止一個而將房產只過戶給一人,需其繼承人簽署放棄繼承權聲明書。
三、監護公證
監護公證主要有兩種情況
?。?)賣方患病喪失行為能力。這時需要由賣方的近親屬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孫子女、外孫子女)向法院提起訴訟,確認業主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,再由人民法院指定監護人,由監護人辦理監護公證,之后進行房屋買賣。
?。?)賣方未成年的,也需要辦理監護公證。
所需材料:
當事人應當親自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,不得委托他人代理。申請時,應填寫公證申請表,并提交以下材料:
?。?)本人的身份證件;
?。?)與被監護人關系的證明;
?。?)被監護人的基本情況;
?。?)其他材料。如監護協議,有關單位同意的證明等。
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有多種因素影響快速成交,因此買賣雙方應提前了解相關知識,避免出現問題不知所措。